中新网北京7月28日电 (钟兴真)近日,中新财经接到举报线索,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冶吉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列武曾经同时任康和信(大连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和信”)两家“国企”一把手,期间曾进行离奇操作,2.98亿股权在一天内两次易主。这种操作是否涉嫌违规?此外,一家名为金牛区赋工坊工艺品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付列武。“国企老总”还在干个体户?真相到底如何?
离奇操作 2.98亿股权一日两次转手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中冶吉信2019年9月23日成立,康和信2020年11月9日成立。
中冶吉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列武,在康和信成立后同时也担任康和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21年8月才卸任康和信的职务。
在付列武成为中冶吉信和康和信两家公司一把手的两周内,开展了“离奇”的操作:
第一周,也就是在2020年11月16日,康和信全资收购了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北京康养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养”),被收购的北京康养的监事是付列武自己,法定代表人是付红英。
天眼查显示,在2020年11月16日,北京康养的大股东从付红英变更为康和信,企业类型从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法人独资。
第二周,也就是在2020年11月24日,北京康养出资2.98亿元收购吉林信托持有的中冶吉信的全部股份。
同一天,康和信又出资2.98亿元收购了北京康养持有的中冶吉信的全部股份。
即在2020年11月24日这一天内,中冶吉信发生了2次绝对控股股东变更,涉及资金为2.98亿元。
同一天完成两次股权变更,是否合规?
“真正的国企,收购公司都有一套严格的流程。”一位不愿具名的受访律师认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对外转让,一般是需要走进场交易流程的,仅从工商变更信息中无法看到其是否已完成相应程序。
吴景明认为,同一天完成两次股权变更是否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履行了国有股权变更的法定审批手续,这是判断其是否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即是违法的股权变更。
而在2021年8月6日,北京康养的大股东又从康和信变更为付红英,企业类型又变回自然人独资。此后,北京康养在2022年7月注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飞对中新财经表示,仅仅从工商公示信息看,尚无法确定上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但这样的交易模式确实复杂,不合常规。康和信和付红英对北京康养这一卖一买的目的是什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利益输送,疑点较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中新财经多次拨打康和信、中冶吉信公开电话,但均未联系上。
曾同时任两家“国企”董事长,还是个体户?
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付列武疑似还是个体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显示,一家名为“金牛区赋工坊工艺品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付列武。
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康和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颖,也个人投资开有公司,在多家私企任职,曾经还是美甲店、美容院老板。【详情链接:美甲店老板,竟2个月内当上 “国企老总”】
上述这两家“国企”,一位“国企”董事长还是个体户,另一位在多家私企任职,令人匪夷所思。
吴景明表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在本企业之外的其他兼职必须经政府或国资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即兼任不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即属违法。中冶吉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列武曾一度同时又是康和信的法定代表人,其职务身份是什么部门,通过什么程序指定或委派的,应该不难查清。
2009年施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天眼查上的康和信股权穿透图显示,吉林信托100%持股康和信,而吉林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吉林省财政厅。而康和信则为中冶吉信的大股东,注资47700万元,持股99.58%。因此,如果从工商信息的表面看,康和信、中冶吉信属于国有企业吉林信托的子公司、孙公司。
中新财经记者分别向吉林信托、吉林省财政厅致函采访,以核实相关信息,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中新财经将持续关注假央企、假国企现象,相关报道线索,请发送至邮箱:finance@chinanews.com.cn,联系电话:010-8782668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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