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股票深交所上市公司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28日,汇金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汇金股份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为此,提醒股东注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28日收盘时持有汇金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今年6月28日,汇金股份接连收到两份监管函,其中提到,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涉嫌贪污罪被留置调查。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进行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指出,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第(十)项的有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另一份监管函中,深交所指出,汇金股份2023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公司在对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投资协议中关于分配比例的约定,以及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谨慎,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其中,对2020年、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239.08万元、1524.52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22.41%;对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203.22万元、1009.61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5%和38.97%。

深交所表示,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天眼查显示,汇金股份成立于2005年,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3194.347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938.0885万人民币,并已于2020年完成了定向增发。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839条;涉诉关系22条,开庭公告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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