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制度2.0版落地!有哪些重要变化?将带来多大影响?

界面新闻记者 |张灵霄

独董管理迈入发展“新阶段”!

8月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指出独立董事应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重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独董制度优化具有“里程牌”意义,独董制度的完善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建设规范、透明的资本市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供大于求“前情”下,谁有资格当独董?

中国独立董事人力资源市场已经出现某种程度的过度供给现象,独董管理2.0落地后,未来谁才有资格当独董?

《独董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释义。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根据《独董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董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业内人士指出,独董应发挥“咨询、监督、决策”的三重身份,上市公司在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也应当过半数。

担任独董,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股东大会选举前,证券交易所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慎判断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此外,根据《独董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形的人员;上市公司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应当对被提名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关注“关键少数”间的重大潜在利益冲突,独董如何保持“独立性”?

《独董办法》明确独立董事履职重点。独立董事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同时明确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独立董事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发表独立意见等。

在此前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郑志刚指出,“好的独董能对问题议案‘说不’”。郑志刚表示,独立董事本身的价值有三点:第一,兼职,挑战成本低;第二,来自外部,独立性强;第三,成功人士、行业精英,他们通常更加比别人爱惜羽毛。

就决策职责而言,独董要从董事会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提出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就上市公司而言,《独董办法》规定其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形的人员:上市公司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应当对被提名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关于独董如何退任上,《独董办法》明确了解聘要求:对不符合一般董事的任职条件或者独立性要求的独立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主动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解聘。

因其他原因主动辞职的,如其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最多可在3家境内公司任职,八大情形不可担任独董

《独董办法》从任职、持股、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细化独立性的判断标准,明确了八大情形不可担任独董。例如,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等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此前,证监会曾就《独董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关于独立董事兼职家数上,从业人员有着不同的看法,建议“适当放宽”“进一步收紧”的声音同时出现。

而从前期调研情况来看,不少独立董事提出,如果独立董事兼职家数超过三家,将难以保证在每家上市公司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从实际情况看,截至2022年底,近八成独立董事兼职家数在三家及以下。

因此,《独董办法》最终明确原则上最多可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董办法》明确独董违规的“处罚办法”及“免责事由”。如独立董事能够证明其已履行基本职责,且存在审议或者签署文件前借助专门职业帮助仍不能发现问题,上市公司等刻意隐瞒且独立董事无法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独董办法》还明确了过渡期安排,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设置一年的过渡期。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先前曾公开表示:“独立董事制度的充分发挥,将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重要意义。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和公众利益,内部董事代表大股东利益,完善董事独立制度的核心是在二者之间要建立更均衡的企业治理结构。独立董事改革落地,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进行更合理的决策,使决策更符合股东和公众的整体利益。”

原创文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cdyrs.com/n/46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