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内审规则 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审计监督财务中国证券业协会

8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以下简称《审计指引》),旨在规范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提升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审计指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审计指引》共八章、四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设置、职责权限范围、工作程序实施、结果运用、自律管理等。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一是明确证券公司内部审计范围。证券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使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使公司稳健运行。内部审计职责原则上包括审计属于内部审计监督范围的公司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情况、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活动等内容。

二是规定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及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等,设立审计委员会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并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聘请具有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的人员胜任。证券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为其配备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考核机制,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结合实际需要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原则上按照准备、实施、报告、督促整改程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机制,加强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在审计中的应用,可以通过个别内部审计事项委托审计协同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功能。

四是强化内部审计结果使用。证券公司应当完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证券公司应完善考核任免机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公司人员考核评价等的重要依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内部审计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提高监督效能。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发现的违规事项,依规提请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职责,提升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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